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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大学生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11-03     点击量:
各院(部、直属系)、处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动和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我校的消防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大学生中组建学生义务消防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义务消防队的性质和职责

  大学生义务消防队是在学生处、保卫处领导下的群众性学生义务消防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在校学生处、保卫处、各学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学生宿舍和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安全检查;掌握灭火、疏散、逃生技能,协助建立大学生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协助保卫部门做好校园消防工作。

  二、大学生义务消防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1.机构设置:大学生义务消防队由校、院两级组织组成。学校组建校大学生义务消防队,各学院以院为单位组建学院大学生义务消防分队。校大学生义务消防队冠名为“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义务消防队”,学院大学生义务消防分队冠名为“某某学院大学生义务消防分队”。

  2.人员组成:校大学生义务消防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下设消防安全宣传组、消防安全检查组,各组分设组长、副组长若干,总人数为100名。各院学生消防分队组织设置与校大学生义务消防队相对应,组成人数为本学院学生人数的5%左右。同时,各学院要按照本学院的宿舍数量,以宿舍为单位,在每个宿舍确定一名防火安全员,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组建大学生义务消防队的方法和时间要求

  校大学生义务消防队由学生处负责组建,学院大学生义务消防分队以学院为单位负责组建。组建方式:自愿报名和推荐选拔相结合。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将大学生义务消防队队长、队员名单登记造册,并于10月12日前报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组建大学生义务消防队,既是我校广泛组织学生参与校园防火工作,把火灾预防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需要,也是教育、培训一批学生骨干在大学期间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学会扑救火灾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避免火灾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因此,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从对党、对人民、对学生负责的高度,认识做好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组织,坚持不懈地做好大学生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义务消防队的作用,为我校的防火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西安交通大学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消防 机构 成立 通知

 抄送: 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

 校长办公室 2004-09-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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