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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报送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情况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11-03     点击量:
西交综〔2004〕18号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报送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情况的函

西安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陕安委会发〔2004〕6号),我校开展了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现将该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精心布置

我校接到《通知》后,校领导非常重视,党委书记亲自签批,主管校长召集保卫处、条件保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了专门会议,就如何开展普查工作做了细致周密的安排部署,决定由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同时要求把普查工作与整改工作同步进行,边检查边整改。按照《通知》要求,保卫处组织专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进行了普查登记,条件保障处组织专人对放射源进行了普查登记,对于达到临界量申报的项目,我们逐一进行登记填写,对于未达到临界量的危险源,我们也认真进行了造表登记、存档。此次放射源的普查结果,我校还分别报告了陕西省卫生监督所、碑林区环保局。

二、细致普查 认真统计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在原来统计的基础上对全校危险源重新进行了核实,重点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中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剂、有毒品、腐蚀品等进行了调查统计。我校目前放射源使用、存放点有3处;压力容器达到申报标准的有2个;危险化学品中能够达到申报标准的只有剧毒物品,据统计,我校剧毒物品共有3个存放、使用点,7个品种,主要集中在我校物资供应中心的东、西校区两个仓库。(详见附表)

三、管理到位 措施得力

在这次普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单位对危险源的管理是非常重视的,能够严格执行危险源的管理制度,职责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尤其是放射源和剧毒物品的管理,学校条件保障处专门设立了放射源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放射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进行了岗位培训,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配备了应有的防护用具。学校保卫处将重大危险源已列为校级重点要害部位,强化了日常的安全检查,建立了安全日巡查登记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在防范设施上,存放剧毒物品和放射源的库房都安装了防盗报警系统。经检查,我校各单位危险源领用、交接手续规范,帐、物相符。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1、个别单位领导在思想上对危险源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2、有的单位检查记录不齐全;3、个别单位在存放、保管方面还不够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今后将对各单位不定期地进行宣传、教育,安排专人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进行。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表

2.西安交通大学放射源普查登记表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高等学校 危险源普查 工作情况 函

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4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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