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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开展第十一届"11.9"消防日活动的安排意见


来源: 日期:2002-10-09 点击:

西校区管委会,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我校第十一个"11.9"消防日.通过前十届"11.9"消防日活动的开展,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防火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特别是近年来,学校投入大量资金对老化线路、电器设施的整改,消除了一批火险隐患.但是,我校潜在的火险隐患仍十分突出,防火任务仍相当繁重.今年以来,我校发生的火灾事故中有3起是因乱扔烟头造成的,这说明思想麻痹和防火意识淡薄在部分领导和师生身上仍十分严重,部分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没有得到落实,一些禁烟区吸烟现象较为严重,教学楼内的通道被堵比较普遍,尤其近年来,我校的规模扩大,校园的基本建设任务增大,贵重教学设备、仪器增多,防火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年我校第十一届"11.9"消防日以做好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为主题,在动员全校广大师生学习和防火知识,开展安全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集中做好全校性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禁烟区域的管理,打通消防通道,规范配置灭火器材四件事实.为搞好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现将有关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以抓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全校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1.准备工作阶段:时间为10月20日-11月5日.此次消防日活动由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保卫处牵头,各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开展宣传教育阶段:时间为11月6日-12日,集中开展7天.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为:

   (1) 各院(部),处等有关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和国家11部委及有关火灾案例,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法律意识,提高自身自救能力.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专栏,图版等宣传工具展开形式多样的防火安全宣传工作.后勤管理处要组织有关业务部门结合各自的特点,举办防火教育实物展览和安全用电,使用天然气,防火知识咨询,讲座等,各附中,附小也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11.9"消防日的宣传活动.

   (2) 在东,西校区大门口及两个校区内的主要干道上悬挂防火宣传横幅、标语.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家属区,产业集团等要参照校园悬挂形式,各自制作横幅,标语,大力宣传,营造气氛.

   (3) 宣传部,团委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刊,闭路电视,广播台等各种宣传媒体,在"11.9"活动中开展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学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的灭火演练活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在此次"11.9"消防日活动中,各院(部)处和有关单位要配合校综治委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各级防火安全制度,制定各级领导和有关组织的防火责任,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安全操作规范和灭火预案,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将防火安全责任制具体落实到办公室(学生宿舍),落实到人.有条件的单位应组织师生,利用即将过期的灭火器开展小规模的灭火演练.

 三.认真,扎实的开展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11月3日-30日为防火安全检查、整改时间.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要害部位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存在的电线老化、超负荷运行、违章使用电器等各种不安全因素、火险隐患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本单位区域内的消防通道,进行认真检查,对被封堵的通道,由主管单位安全的负责人牵头,下决心坚决打通.对占用通道或在通道上堆放的各类物品的,要立即搬迁并疏通.各单位对自己区域内的禁烟部位要制定出管理措施,组织人力进行巡查,认真进行检查、监督,坚决禁绝在禁烟区域的违章吸烟现象.

经常开展大型活动和人员聚集场所如:思源活动中心,宪咨堂,5.5体育馆、南洋大酒店、科学关报告厅、1200,1300,1400大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西配楼、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的住院部等要严格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应急照明设备是否能正常工作,确保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各单位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及时整改,本部门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写出火险隐患书面报告,及时向校综治办报告.

 四.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消防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的防火工作(书面总结于11月3日送校综治办),校综治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在"11.9"消防日活动中开展学习、宣传、自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

西安交通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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