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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三届“119”消防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11-10 点击:

西安交通大学文件

 

西交保2013〕11号

 

 


关于开展第二十三届“119”消防日活动的通知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2013年11月9日是我校第二十三届“119”消防日。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打通生命通道”。为办好本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本届“119”消防日活动期间,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西安交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通过制作宣传展板、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开展“生命通道体验”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活动,使师生员工掌握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明确分工要求,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按照活动的主题,全面彻底排查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各单位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学生处要组织各书院对学生楼宇进行火灾隐患检查,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2.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要对全校各实验室的消防制度、安全操作流程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进行检查;

3.物业处要对学生食堂的安全生产、天然气的安全使用进行检查,对家属区楼道的杂物进行清理;

4.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要对建筑、道路等施工项目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5.各教学单位要对本单位所属区域的消防通道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必须确保两个及以上的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6.保卫处要对学校重点防火部位,特别是人员密集的大型活动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协助各单位及时打通消防疏散通道;

7.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要负责在本区域开展相关消防活动;

8.相关单位要对临时工住地进行一次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

各单位要对保卫处查出的和本单位自查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综合办消防室(保卫处121室,联系人:薛顺林,联系电话:82665902)。对于整改不及时或没有上报的单位,学校将在年底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时予以通报批评。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研究、策划、落实本单位开展“119”火灾逃生疏散演练的各项内容。

2.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开展的消防安全活动进行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保卫处(联系人:杜强,联系电话:82665902)。

3.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应参照本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本届“119”消防日活动。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第二十三届“119”消防日活动安排表

                           

西安交通大学

                             2013年10月27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3年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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