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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


来源: 日期:2006-05-16 点击:

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消防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出租屋火灾多发势头,进一步稳定全国火灾形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出租屋火灾多发势头,稳定火灾形势。

4月8日,福建省漳州龙海市颜厝镇一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出租屋发生重大火灾,造成9死4伤。福建省公安消防部门经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和技术鉴定,认定火灾为放火案件。经当地公安机关全力侦破,5名放火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这起火灾暴露了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失火建筑不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建筑内大量使用木质三合板进行简易分隔,造成火势迅速蔓延;紧靠敞开楼梯的直通式内天井造成有毒烟气迅速扩散,导致9人中毒死亡;通向室外的出口堵塞,外窗铁栅栏阻碍人员逃生;私拉乱接电线,用火用电器具紧贴可燃材料;建筑内外无任何消防设施,不能及时扑灭初起火灾。另一方面,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居民住宅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没有明确和落实房屋出租人、转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村委会、镇政府没有按照《消防法》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违章用火用电、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整改落实监督不力,尤其对违法转租、严重超员失查;五是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漠,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并在室外违章搭建简易建筑,增加了火灾危险。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超过2亿农民转移到城镇和乡镇企业就业。他们大多租住居民住宅,因出租屋消防安全条件差、管理薄弱,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大量存在,火灾频发,伤亡突出,已成为影响流动人口集中地区火灾形势稳定的苗头性问题。

通知要求,流动人口集中地区的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稳定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的重点,推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集中排查整治出租屋火灾隐患,坚决遏制出租屋火灾多发势头。要迅速组织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调研,认真分析近年来出租屋火灾的规律特点,找准当地出租屋带有普遍性的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报告当地政府。要针对本地区出租屋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会同公安、综合治理、房地产管理、劳动保障、民政、工商、城管等部门,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对出租屋集中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尤其要依法督促打通疏散逃生通道,拆除易燃有毒分隔材料和违章建筑,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安全。要推动当地党委、政府把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作为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安、综合治理、房地产管理、劳动保障、民政、工商、城管等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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