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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景点消防不合格黄金周不准迎客 


来源: 日期:2002-10-08 点击:

为确保本市“十一”黄金周期间各旅游风景区、景点和与其相配套场所的消防安全,成都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对“十一”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景区、景点和与其配套的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的管理单位必须在“十一”前对自己所管辖的场所进行自查自纠,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较突出但又改不了的,应采取果断措施自行关闭;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防火意识和扑救初期火灾的基本常识;消防设施不合格或配置不足的,要立即解决。

  通知还要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必须严格执法,加大对上述地点的检查力度,严管严查,确保旅客的生命安全;不仅如此,即将举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地点必须严格审批、检查,对发现火灾隐患但又拒不整改的一律不准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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