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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两个月共发生火灾3002起 副省长痛批安全措施不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9-02-20     点击量:

法制网武汉2月19日电“从元月1日至2月18日,我省共发生火灾3002起,直接财产损失2514.8万元。火灾起数已占到2008年全年火灾总数的25.4%。”在今日召开的湖北省消防工作会议上,湖北省副省长赵斌痛批: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虽然有一些客观因素,但主要与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正、安全措施不落实直接相关。

  据了解,在公安部针对全国的火灾形势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提出了“三个三”的重要举措,即坚持铁手腕、铁面孔、铁标准的“三铁”手段,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三个责任”,实现安全工作与单位生存、部门业绩、政府领导帽子“三个挂钩”。

  同时,湖北省政府签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商(市)场、“三合一”、公共娱乐、高层地下建筑和在建工程等5类场所7个方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赵斌指出,消防专项治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最关键的一条是政府要加强领导。做好消防工作既是法律赋予政府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所系,更是政府实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

  赵斌要求,各政府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建设、工商、文化、卫生、房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能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消防安全严格把关;工商、质监、建设、文化、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定期通报移送。各地要结合当前《消防法》的宣贯工作,进一步明确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坚持宣传形式常态化、宣传内容规范化、宣传监管协同化,最大限度地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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