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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警察”上网 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8-02-28     点击量:

针对互联网迅猛发展,对现实社会影响愈益深刻,网络违法犯罪和网上治安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 2007年9月,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在总结、推广深圳经验基础上,150余个城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工作,在5万多个网站推出“虚拟警察”、“报警岗亭”在网上公开巡逻,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及时发现、制止网上违法犯罪,维护网上治安秩序,服务群众。目前,公安机关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据深圳、杭州、武汉等地统计,网上的有害信息下降了70%,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减少了30%,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公安机关在工作实践中,一是坚持了公开管理。民警在网上公开巡逻执勤,震慑了网上违法犯罪,宣传了法律法规,与网民实时互动,服务群众。既做“网络保护神”、网上的法制宣传员,还要做网民的知心人;二是坚持了依法管理。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作为维护网上秩序、打击网上犯罪的专门力量,按照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要求,着力加强政治、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建设,使民警网上管理工作依法、规范。三是坚持了基础管理。把“虚拟社区”、“虚拟公共场所”纳入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范围,落实了维护“虚拟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管理措施。四是坚持了主动管理。发挥了公安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既坚持严格执法,又坚持热情服务,既依法管理,又注重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得到了绝大多数网民的支持。

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工作,将让人民群众更加切实地感觉到,无论在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社会”,都会得到公安民警的保护,维护了网上秩序,净化了网络环境。随着互联网公开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公安机关将积极构建“虚拟社会”的治安综合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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