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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因防护不力致民警伤亡将追究领导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7-05-29     点击量:

  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个别炒作而影响交警正常执法、不敢执法的现象,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今天在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今后,凡出现地方干扰交警正常执法,上级公安机关未及时纠正又不报告的,将取消其所属省(区、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评优资格。

  “目前各地已经进入夏季,民警上路执勤,不是高温烈日,就是风吹雨打,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非常辛苦。”刘金国说,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经费、装备等方面的投入,为基层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要切实关心民警健康,合理安排勤务,保证民警得到比较充分的休息。

  刘金国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落实每个民警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执法装备,切实提高民警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坚决避免民警在执勤中发生意外。要坚决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严厉打击袭警犯罪行为,对发生的袭警案件,各地公安机关要从严查处,坚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要高度重视民警安全防护工作,对导致民警伤亡的事件,除认真做好受伤和牺牲民警的抚恤外,还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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