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报道,29日上午,原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国际贸易结算处处长肖德林、副处长蔡国庆、进口科副科长王续起3人被终审判处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名成立,分别获刑6年到8年。据了解,1998年中央专案组在对赖昌星案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中行北京分行肖德林等人涉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的行为,遂责令公安部立案侦查,最终牵出了这起涉案金额6000多万元的大案。
一审北京朝阳法院认为,3人均是银行工作人员,明知中商公司缺少开证的合规必备文件,既未责成该公司补齐材料,也未对该公司收取开证保证金,未能落实有效担保和抵押措施,便违规开出数笔远期信用证。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构成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最后判处肖德林有期徒刑8年,蔡国庆有期徒刑7年,王续起有期徒刑6年。判决后,3人均提出上诉,北京市二中院29日终审维持了朝阳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