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制造“12・28”特大抢劫杀人案,致使韩城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佑民夫妇双双遇害家中的4名犯罪分子,近日因抢劫、盗窃罪均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为死刑。
2002年,韩城人李胜学伙同秦有东、秦有忠(铜川人,系兄弟)、孙忠立(西安人)4人,由李胜学提出密谋实施抢劫。6次踩点后,当年12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4人携带撬杠、匕首等窜至韩城市新城区民政局家属院某单元,到达时任韩城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佑民家门前。秦有东叫开门后,4人闯入室内控制住刘妻程萍和其仅16岁的女儿,秦有忠和李胜学将反抗的刘佑民打倒在地。在搜得现金4000元,香烟6条,1万元存折,户口本和身份证后,4人逃离现场。被害人刘佑民、程萍夫妇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他们的女儿经抢救活了下来。
案发后,韩城警方在郑州警方协助下,于2003年1月5日凌晨,在郑州一宾馆抓获李胜学等4人。经法院审理查明,李胜学4人与他人经常勾结在一起,从2002年5月到12月,疯狂实施10起抢劫案,4起盗窃案,涉及现金和物品价值数十万元。法院一审认为,李胜学、秦有忠、秦有东、孙忠立属多次入户抢劫,数额巨大并致2人死亡,情节极其恶劣,故判处4人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李胜学等4案犯连带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04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