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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级法院宣判一恶势力团伙 五大恶人判死刑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3-04-17     点击量:
    中新社兰州四月十六日电(记者殷春永)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李元杰等十九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窝藏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李元杰等五人被判处死刑。

  经查,二000年至二00一年期间,李元杰等人流窜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等地,制造了多起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巨大的恶性凶杀抢劫强奸案,致使三人死亡,一人掉入黄河后至今下落不明。

  十九名被告人中,有四人现年十八岁;男性十七名,女性两名。

  该案因涉及多名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尚未成年,今年二月十八日开庭审理此案时,兰州市中级法院采用了不公开审理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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