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窦某根本没有想到五彩缤纷的网络也同样密布着诈骗陷阱,一不留神就会不知不觉地陷入网络被骗漩涡。新年刚过,被害人窦某无奈的走进长宁公安分局刑侦六队的案件接待室,称其在网上被骗去人民币19000元。
2002年11月下旬,被害人窦某因生意需要急需购买一批手机,想通过互联网上寻找便宜的手机商,晚上回到家里,窦某像往常一样的熟练地敲击着电脑键盘,将自己需购手机的启事挂在互联网上。几天之后窦某打开电脑发现某网站上“有便宜手机出售”的广告字样出现在屏幕上。窦某顿时眼睛一亮,立即给这个手机商的联系人王某发了个E-mail,说要购几部三星T-108型手机(水货),第二天,窦某在某网站上收到了王某的留言,说如果真要买手机,数量多的可以优惠些,双方在网页上通过E-mail你来我往讨价还价,终于达成了每部人民币1900元,窦某答应先将十台手机钱款人民币19000元汇入王某指定的天津银行帐户内,对方承诺款到发货。
货到上海后,窦某拿到家里,打开包裹一看是十台手机空壳,便大呼上当。立即又与对方联系,催讨钱款。由于远在天津,窦某只得经常在网上的聊天室内向王某催讨钱款。王某则一拖再拖,一会儿说最近生意不好,资金周转不灵,一会儿又谎称货物寄错了,要窦某从上海寄还给他。眼看催讨无望,窦某只得向警方报案。
如何将没有确切地址,又无体貌特征的诈骗嫌疑人从天津抓捕归案,着实让侦查员们费了一番心思。负责侦办此案的侦查员杨飚等人经过缜密侦察和多方挖掘线索,连夜制定捕捉方案,分析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决定采取诱“鱼”上钩的方法。数日后,窦某又与天津王某联系,欲再订购100台三星、诺基亚手机,但必须将货送到上海。王某想有这么大的生意可做,何乐而不为,便由其男友黄某先乘飞机来沪。1月6日上午,正当黄某得意洋洋的刚下飞机走进机场接客大厅时,被“等候”多时的侦察员“请”上了警车。1月10日王某也按预定方案被侦查员从天津“吊”回上海。
经审讯,黄某交代了伙同女友王某(天津某大学在读学生)在电脑网上发布“便宜手机出售”帖子的手法诈骗钱财的经过。王某说最近一段时期市场上手机生意红火,攒钱容易,再说自己也认识了几个做手机生意的朋友,网上时求购手机的信息也较多,便萌发了诈骗的邪念。她与男友黄某预谋先叫急于买手机的人把钱汇来,然后搞一些“水货”,再高价转卖他人,从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