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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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暑期放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07-06     点击量:

交校办发〔2015〕16号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一)放假时间:7月27日至9月4日。

(二)老生开学时间:9月5-6日报到并缴费注册,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9月6日下午6:30。9月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新生开学时间

1.本科生新生8月22-23日报到。8月24日-9月6日本科生新生进行集中军事技能训练,9月5日为军事技能训练总结表彰大会暨新生开学典礼。入学教育时间由学生处、各学院自行安排。

2.研究生新生9月10-11日报到;9月12日为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9月12-13日入学教育(苏州和青岛研究生新生另行通知)。

3.9月7日(星期一)本科新生正式上课。

4.9月14日(星期一)研究生新生正式上课。

二、学生报到安排

(一)老生报到安排

老生缴费继续采用银行批量扣款、校园一卡通圈存机缴费或网上缴费三种方式,不再组织现场收费(具体方式详见财务处《关于收取2015-2016学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各学院应提前做好学生报到注册的准备工作,9月7日上午10:00前,务必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名单分别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学生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注册手续。因故未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向所在学院出具有关证明。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教务处负责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本科生名单通过学生处转各相关书院,以便各书院掌握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二)新生报到安排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迎新工作的通知》(交校办发〔2015〕1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学生集中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通知》(西交武〔2015〕2号)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15年迎新工作、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正常进行。

三、教职工放假及收假时间

(一)放假时间:7月27日至9月2日。

7月25日(星期六)、7月26日(星期日)上班;7月27日(星期一)、7月28日(星期二)调休。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轮休,确保假期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国发明电〔2015〕1号),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共3天。其中9月3日(星期四)放假,9月4日(星期五)调休,9月6日(星期日)上班。在此期间的学生开学报到工作照常进行。

(三)9月6日上午10:00前,请各单位将教职工报到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四、暑假值班安排

(一)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暑假期间值班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同时要及时传递信息,沟通情况。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二)7月24日前,各单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暑假值班表(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15年暑假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三)暑假期间各单位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物业处负责据此调整兴庆校区、雁塔校区、阳光小区班车的运行时间,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据此调整曲江校区班车的运行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水、电、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教育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及暑假期间的安全意识。学生处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二)学校资产公司所属单位、社会教育管理处所属单位、科教院、物业服务中心、附属医院等单位的休假时间,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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