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文件 
          
          
          
          
         
 
      
        
          
       
 
     西交保〔2016〕11号 
         
 
      
       
       
       
       
       
        
       
        
          
       
 
      
     关于做好夏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夏季校园安全稳定,防范各类自然事故、生产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夏季校园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将夏季校园安全作为近期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专项任务来抓,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开展相关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以查促改,切实将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以校园生产安全、宿舍用电安全、实验室安全、防灾减灾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工作,动员师生员工主动参与到保卫处微信平台(safe_xjtu)发起和组织的“校园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中,并广泛开展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专项报告,重点总结本单位在开展师生员工安全教育过程中的新思路、新做法。 
         
 
     二、开展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 
        
 
     校园危化品专项检查工作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部分,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牵头,与保卫处、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及周边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重点安全区域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建章立制情况、安全预案建立情况、危化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实施情况、废弃物处置情况等,以及对以往安全检查中暴露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要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对各有关单位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相应预案。 
         
 
     校园危化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餐饮领域易燃易爆气体检查部分,由后勤保障部餐饮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食堂、餐饮场所及使用、存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的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并形成相应的检查报告,按时报送。 
         
 
     三、开展校园建筑及基础设施专项安全检查 
        
 
     校园建筑及基础设施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由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牵头,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部、保卫处、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学校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单体建筑物,以及校内道路、围墙、景观、校门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存在浸水、沉降、下陷及开裂、破损等问题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发现隐患后,由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组织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并形成专业的鉴定意见,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物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并形成专门报告。联合检查小组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区域是否设置必要隔离设施、是否同教学区完全隔离、是否开展防汛施工管理等。 
         
 
     四、开展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由学生处牵头,与后勤保障部物业服务中心、保卫处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严格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西交学〔2014〕25号)文件中有关学生宿舍用电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加热器、私拉乱接电源、挪用空调电源插座等情况。 
         
 
     五、开展附属单位安全专项检查 
        
 
     由基础教育党委负责,做好学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排查学校校舍安全,查明是否存在危旧房屋安全隐患;由医学部负责,做好学校附属医院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由资产公司负责,做好学校相关产业的安全检查工作。 
         
 
     六、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及工作总结 
        
 
     基础教育党委、医学部、资产公司、后勤保障部等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负责的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专门检查组开展工作,并及时形成检查报告和问题隐患清单。 
         
 
     各联合检查组在开展检查工作前,由本检查组联络员负责,召集检查组全体成员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检查工作,形成有效的联络机制;在检查工作完成后,由牵头单位负责撰写专项检查报告,报告应包括: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项目和范围、检查结果、问题及隐患清单、建议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检查组成员名单等方面的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或重大隐患,应形成专项汇报材料。 
         
 
     各专项检查报告由牵头单位或负责单位于6月24日前通过OA系统发送至保卫处部门邮箱,并将书面报告加盖各参与检查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保卫处办公室(东五舍120室);各单位将本单位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通过OA系统发送至保卫处部门邮箱,并将书面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保卫处办公室。 
         
 
     各专项安全检查组要秉持对校园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检查工作,对在检查过程中敷衍了事,忽视明显安全风险,对问题隐患隐瞒不报,不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的检查组,校综治委将按照综治工作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校综治委将以此次检查结果为依据,督促和指导各二级责任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夏季校园安全工作及各单位安全专项检查结果将纳入各综治单位本年度综合治理考评指标,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夏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任务分工表 
         
 
      
        
          
       
 
            西安交通大学 
         
 
     2016年6月8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党委各部门、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6月8日印发
 
      
           
           附件: 
          
 
      
          
          夏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任务分工表 
               
 
           
              
                
             
 
           
 
           
            
             
             | 工作任务 
                    | 牵头(负责)单位 
                    | 协办单位 
                    | 检查对象 
                    | 检查组人员分配 
                    | 
 
             
             | 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安全检查 
                   | 实验室处 
                   | 保卫处、曲江校区管理办 
                   | 校内各实验室、实验场所、危化品存储场所 
                   | 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7人(含联络员1人) 
                   | 
 
             
             | 后勤保障部 
                   | 曲江校区管理办、各校区食堂 
                   | 食堂、餐饮场所(以餐饮用气安全为重点) 
                   | 后勤保障部自行安排 
                   | 
 
             
             | 校园建筑及基础设施专项安全检查 
                   | 规划与基建中心 
                   | 实验室处、后勤保障部、保卫处、曲江校区管理办 
                   | 校内各单体建筑及公共基础设施 
                   | 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7人(含联络员1人) 
                   | 
 
             
             |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 学生处 
                   | 后勤保障部物业服务中心、保卫处、曲江校区管理办 
                   | 校内各学生宿舍 
                   | 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9人(含联络员1人、保卫处消防专干1人) 
                   | 
 
             
             | 附属单位安全专项检查 
                   | 基础教育党委 
                   | 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 
                   | 附属中小学,幼儿园(以校舍安全为重点) 
                   | 基础教育党委自行安排 
                   | 
 
             
             | 医学部 
                   | 各附属医院 
                   | 一附院、二附院 
                   | 医学部自行安排 
                   | 
 
             
             | 资产公司 
                   | 各产业公司、企业 
                   | 各产业公司、企业 
                   | 资产公司自行安排 
                   | 
 
            
          
 
           
          注:各联合检查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由牵头单位选派;其余成员由牵头单位 
               
 
          同协办单位协商选派(每单位至少选派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