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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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近期校园稳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05-28     点击量:
    第一条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首要政治任务。为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严防突发事件发生,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西安交通大学实际,制定十八大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预案。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十八大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园稳定安全工作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一把手参加十八大期间,常务副书记负责学校日常稳定安全工作。小组成员由党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宣传部、国际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校园事务与物业服务处、网络中心、信息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团委、校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校园稳定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整体安全稳定工作,对校内安全稳定情况做出研判,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为化解矛盾和解决矛盾提供支持。负责研究决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协调指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各学院及二级单位、独立学院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本单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  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党委、校长办公室工作职责:在校领导的指挥下,协调、指挥职能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工作;负责信息的整理上报。
   
学生处工作职责:做好学生的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会议期间,做好学生思想动态的引导工作,若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有效控制有关事态发展,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平息事件;会议之后,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解决学生合理诉求;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 
保卫处工作职责: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秩序维护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门禁制度,坚决预防和制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内从事不法活动;做好摄像取证工作和有关重点人员的控制工作;负责向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上报信息;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对事件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排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
   
宣传部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十八大宣传工作,做好学校突发事件新闻媒体舆论正面引导工作,负责校外媒体采访的联络审核工作;负责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座谈会等活动的审批与现场管理工作;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
   
国际处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外籍教师、国际交流生的教育和疏导及安全工作;如有境外媒体要求采访,与宣传部共同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应对工作。
物业处工作职责:负责油、气、水、电、暖等安全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餐饮和水、电、气、暖的正常供给,稳定学生食堂价格,确保饭菜质量;负责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家属区安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全校实验室安全。
   
网络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全校计算机网络的监控及安全工作;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
信息中心工作职责:负责网上信息舆情监控工作,及时删除有害信息;负责网上重大突发事件舆论的正面引导工作;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开展网络有害信息的调查工作;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
国际教育学院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留学生教育和疏导及安全工作。
   
校团委工作职责:配合学生处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心理疏导和聚集学生的安全疏导工作;配合各部门工作;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
   
校医院工作职责:负责医疗保障工作,包括疾病的预防、紧急救治等工作。
其他各单位工作职责:各单位都要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确保本单位稳定安全。各书院协助学生处全面做好各项本科生工作;各学院负责做好各项研究生工作。
   
若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工作。
   
第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原则
    1
.防患未然、预防为主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实际,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建立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制和排查机制。对涉及校园稳定安全的问题,通过排查和有效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
.统一指挥,妥善处置原则。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校园稳定安全工作小组的指挥下,由党委、校长办公室发布预案启动指令,各职能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校内,把损失减到最低、把影响降到最小。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3
.教育疏导,化解矛盾原则。在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时,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到可散不可聚,可息不可激,可化不可理的工作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工作策略,切实做好疏导和稳定工作。
    4
.信息畅通原则。学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有关部门须将现场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党委、校长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各职能部门保持联络畅通。同时,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保卫处、信息中心负责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汇报。确保信息在第一时间报送、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在现场得到处置,不得迟、漏、错、瞒报信息。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每日信息上报流程:
   
各相关单位通过OA上报党委、校长办公室信息室,党委、校长办公室信息室汇总信息, 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
     
如有险情或隐患报主管安全校领导签发,向书记、校长汇报,党委、校长办公室报上级部门。
   
第五条  责任追究
   
发生突发事件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服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未制定稳定预案;未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或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迟报、漏报、错报、瞒报安全稳定苗头信息及突发类事件信息造成后果的。 
   
第六条  本预案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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