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处长和分管副处长领导下,负责校卫队政治思想工作;
2、负责起草校卫队年度工作计划、年终总结,组织安排队工作会议,制定工作程序,指导全队开展工作;
3、负责队员的礼仪、值勤、巡逻、盘查和守候等技能培训;
4、负责门卫和巡逻工作,组织协调本队与其他职能科室的工作关系;
5、负责队员的工资审定,审查新队员资格和审批离队队员的手续;
6、负责每周工作例会的汇报,负责兴庆校区大型活动的警卫值勤任务;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 兴庆校区 82668205
雁塔校区 8265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