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清明假期将至,为保障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强化“预防为主,防火为首”的理念,特别是要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要按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目标,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部署相关安全防范工作。
二、认真做好假期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员工放假离开办公和生活场所前要关闭电源、水源和气源,锁好门窗,注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不要到危险地域旅游或游泳。各学院、书院要对外出学生进行登记,假期结束后,要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统计并向学生处报告。
三、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在各单位检查的基础上,保卫处负责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物业处负责对学生食堂进行安全检查;资产公司负责对周边校产进行安全检查。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校园流动人员的安全管理与检查。
各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好防范工作,并将隐患情况报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人:康雨晴,电话:82665639)。
四、强化治安防范和值班工作
清明节期间,正值校园内樱花开放之际,出入校园的社会人员较多,校卫队要严格排查,加强校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值班各项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各单位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协调处理。
西安交通大学
2014年4月1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