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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做好“五一”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09-22     点击量: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校园安全,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现就开展全校性的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好单位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
  各二级责任单位接此通知后,主管安全工作的综治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此次安全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各基层单位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2)各重点防盗、防火部位安全设施的坚固、完好情况;(3)近年来各实验室、生产岗位和使用明火作业部位的改建、装修是否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工作场所是否堆放易燃物品;(4)图书馆、学生餐厅、大型活动场所电气设备、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5)技术防盗、监控设施,防火报警器设施的完好、运行情况;(6)“三工”住地的用火、用电情况;(7)学生公寓的安全用电和擅自留宿情况等。后勤部门要对生活用水、用气、和电气设备老化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特别是饮食部门要按照饮食卫生的要求,进行认真的达标安全检查,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的住宿情况逐宿舍、逐床位的进行检查登记,将擅自留宿人员清理出学生公寓,并加强对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基建处和后勤修缮部门要组织人力对校内建筑、修缮工地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生产安全的管理;保卫处要在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对学校的易燃易爆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特别要对“三工”人员居住的地下室、民工棚和校园偏僻角落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检查,通过检查、核对校园出入证件等措施,彻底清理居住在校内的“三无”人员。各单位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在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向校综治办报告。
  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工、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在“五一”放假前对教职工、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要对电、气、焊特殊工种使用明火作业的人员以及易燃易爆部位和实验室操作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要认真总结、吸取材料学院焊接研究所热喷涂实验室“4.18”火灾教训,结合火灾案例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在“五一”长假期间不得组织外出春游活动,各学院对离校外出的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外出的情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假期值班、巡查工作,保持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安全值班人员,并将值班名单报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各单位要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任务,敦促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对进出人员认真进行检查、登记,加强夜间值班巡查。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理和夜间巡逻,加大对校园内可疑人员的盘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手机要24小时开通,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各单位要对此次安全检查、教育工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落实。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于4月28、29、30日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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