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栏目 > 综合治理 > 综治文件 > 正文
关于电气学院绝缘研究中心“9.24”火灾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09-22     点击量: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9月24日16时18分左右,我校电气学院绝缘研究中心实验室604房间骤然起火,我校110报警中心、公安消防车迅速赶到现场,全力以赴进行救人灭火工作,明火于19时全部熄灭。经查:宁叔帆(电子科大在职教师)与宁叔捷(陕西科技大学在读三年级硕士生)兄弟俩,在我校绝缘大楼604房间用小型电动搅拌器搅拌塑料水桶内的不明物质(具体物质待查)时,不明物质突然发出带有冲击波的一声闷响,蹲在地上围着搅拌桶的兄弟二人身上迅速燃起明火,随后引燃室内易燃物品。宁氏兄弟二人被烧伤,室内的桌椅、少量化学试剂、计算机及实验用具全部烧毁。目前,起火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此次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校实验室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和防火措施不落实的情况在个别单位还非常突出。为吸取教训,堵塞管理漏洞,消除火灾隐患,请各单位结合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
  为避免此类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单位领导要认真吸取“9.24”火灾教训,尽快组织人员对各实验室和科研项目试验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迅速、全面进行检查整改,特别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要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等方面认真检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二、认真查找内部管理漏洞,切实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
  重点建设与条件保障处要会同各学院立即组织人力对在各实验室从事实验操作的人员进行检查,严格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严格禁止携带其他人员或擅自使用学校实验设备做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实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要立即纠正,对检查、纠正不力或造成事故的,严格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参与课题研究、实验的学生要加强防火、防事故的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采取多种方法对参与课题研究,从事实验操作的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各实验室课题指导老师要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过程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坚决克服麻痹大意与侥幸心理。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坚持对学生实验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及时纠正各种违章操作行为,确保科研、实验工作的安全进行。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严格购买、存放、领用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到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分类存放,确保师生员工和国家财产安全。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网站技术维护联系人:张玥
技术支持电话:82668549

办公地址

兴庆校区:学生区东五舍A座(校医院西侧)
雁塔校区:教学西路南段(卫生免疫楼南)
创新港地址:敏行楼1-3100-1-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