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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气学院高压实验室盗窃案件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11-03     点击量: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近期,电气学院高压实验室连续发生被盗案件,给学校财产带来了较大损失,也给实验室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增强职工防范意识,保持校园安全稳定,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2006年12月29日晚,高压实验室南105室房门被撬,存有学生课题研究成果的3台计算机主机内芯和一台笔记本电脑被盗,损失价值18600余元。
  2007年1月31日晚,高压实验室南101、102室房门有明显被撬痕迹,但未造成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藏在现场附近通道的灭火器箱下面)。
  3月2日晚,高压该实验室南101、102室的后窗户被撬,存有学生课题研究成果的14台计算机主机内芯被盗,损失价值12000余元。
  经查,发生以上案件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管理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措施不力。
  被盗案件发生后,校综治委责成电气学院负责人认真查找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电气学院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的隐患整改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类似案件发生,学校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以对学校财产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安全教育 ,增强防范意识,教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下班后及时关窗锁门。近期,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将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书面报校综治办公室。
  二、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在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积极迅速进行整改。有人值守的单位,要严格值班、巡查制度;无人值守的单位,安全员要加强对工作场所门窗安全的管理。各单位易盗部位和计算机房负责人要尽快与保卫处联系,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要通过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单位内部的总体防范能力,保障学校财产安全。
  三、保卫处要组织人力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并加强防盗报警装置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重点部位和易盗部位要进行蹲点守候,切实加强夜间巡逻和门卫盘查、管理,加大对校内流动人员的盘查力度,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校园盗窃犯罪行为,切实保证学校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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