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文件
西交综〔2004〕17号
关于开展2004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责任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的要求,我校2004年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评工作将于2005年1月5日(周三)开始。现将有关考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各单位内部自查自评工作
各二级责任单位及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与学校签订的2004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认 真对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逐级、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整理本单位的责任书、记录本等综治工作档案,写出年度工作总结,以便学校进行考评。
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考评方法
1.由综治委组成2个考评小组到各单位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记录、现场抽查有关部位。
2.通过本次对各单位的考评,结合各单位平时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依照《西安交通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评分标准》,由校综治办进行量化评分。
3.校综治委召开会议对各单位考评结果进行审定。
三、分组情况及考评时间安排(2005年1月5―12日)
时 间 第 一 组 第 二 组
1月5日上午 经金学院 第一医院 第二医院 口腔医院
1月5日下午 医 学 院 网络学院 体 育 部
1月6日上午 机械学院 材料学院 电信学院 建力学院
1月6日下午 电气学院 理学院 管理学院 人文学院
1月7日上午 能动学院 生命学院 航天学院 软件学院
1月7日下午 外 语 部 网络中心 建筑学系 职继学院
1月10日上午 国际处(上午10时) 机动
1月10日下午 档案馆 图书馆 物资中心 饮食中心
1月11日上午 学 生 处 校团委 机关党委 直属党委
1月11日下午 离退休党委 通讯中心 基建处 广电中心
1月12日上午 后勤集团 财务处 产业集团 出 版 社
西安交通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治安保卫 综治治理 考评工作 通知
抄送: 学校党政领导、总务长,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2004-12-2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