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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前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11-03     点击量:
关于国庆节前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直属系)、处及有关单位:

  为确保国庆节期间校园及外出师生员工的安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全校各单位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检查,确保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召开专门会议,具体安排布置此次安全大检查的时间和检查内容。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要重点抓好:(1)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研项目场所防火、防盗安全的检查;(2)对氧焊、气焊、油库、化学危险品库(室)等易燃易爆部位的防火安全检查;(3)对有老化电线的木质结构房屋、书库、纸库、印刷场所火灾隐患的检查;(4)对学校已确定的22个单位(部位)巡查记录执行情况的检查;(5)对各基层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安全员发挥作用情况的检查。

  后勤部门要加强对水库的检查与管理,做好饮食卫生工作。

  各单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并书面报学校综治委办公室。

  二、对校园内的“三工”住地、闲杂、混居人员要进行彻底清查清理

  保卫处要组织力量对“三工”人员的住处,滞留在临时工住所及打字、复印、经营性网点内的闲杂人员进行盘查、清理。学生处要责成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对各楼的学生宿舍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对非本校学生以各种关系混居、借居的外来人员要坚决清理出校园。办公场所设在校园内的各公司要对驻地场所进行认真检查,对已经解除雇、聘用关系后沉淀下来的外来人员要坚决予以清理。后勤部门要特别加强对后勤临时工住地用火、用电安全的检查和管理。

  三、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同时,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教职工、学生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员工特别是外出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假期值班,保持联络畅通,确保发生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予以处置。保卫处要对各单位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各二级责任单位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教育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检查,层层落实。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组织力量于9月29日至30日对各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教育的情况进行抽查。

西安交通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综合治理 安全 检查 教育 通知

 抄送: 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

 校长办公室 2003年9月25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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