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文件
西交保〔2016〕1号
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校园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2016年寒假将至,为了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保证全体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52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下大力气做好寒假期间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师生在放假前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不要在办公室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人员离开办公室、实验室时必须关闭门窗、电源、气源、水源,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学院、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及防诈骗教育,要提醒学生假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对寒假留校的学生,要加强留校期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单位党政领导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各项要求,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各单位负责人要负起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在寒假前,由各单位负责人牵头,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自查,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立查立改、立行立改,杜绝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将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寒假期间校园整体稳定、安全。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保卫处负责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或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物业处负责对学生食堂进行安全检查;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曲江校区的安全检查。
物业处及物业公司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等楼宇的看护、值班工作;要对学校供电、供水和供暖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寒假期间供电、供水、供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要做好寒假期间校车运行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到谨慎安全行车,不违章不超载,保证师生安全。
保卫处、物业处、住房处等部门应加强对校园燃放烟花爆竹的检查,禁止在校内和临街房内制造、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燃放具有破坏及高危性的高空礼花;春节期间,严禁住户在楼道、校园及家属区的马路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三、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者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和主管校领导报告,切实做到信息畅通,处理及时。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没有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寒假期间,党、校办和保卫处将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西安交通大学
2016年1月8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党委各部门、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