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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安全生产月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9-01-02     点击量:

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省高教工委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有关活动的文件要求,学校定于20186月开展西安交通大学“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为目标,开展符合我校师生群体特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三、任务分工

1. 各学院、书院要组织师生积极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宣传品、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引导师生参与到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中来;

2. 各学院、书院要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的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3. 校团委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和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咨询服务,提升学生群体的安全生产意识;

4. 后勤保障部、保卫处要继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的通知》(教发厅函【201776号)文件要求,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

5.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要做好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 保卫处要负责做好面向全校师生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并指导和配合校内相关单位,开展好应急演练专题活动;

7. 校团委、保卫处要组织开展好我校首届“平安交大”微电影微视频比赛,征集和发现优秀的安全相关自摄微电影微视频作品。

8. 各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开展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四、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单位主要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真正将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做细做实,切实落实维护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

2. 认真谋划。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师生员工的实际需求,积极听取师生的意见和想法,切实开展符合本单位特点,满足本单位师生要求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动员和引导师生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提高师生员工在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3. 注重总结。各单位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总结,同时挖掘总结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待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

请各有关单位于7月2日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开展各类活动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资料报送至保卫处办公室(兴庆校区东五舍120室)。

联系人:吕晓平  张伯阳

联系电话:8266822182665904

 

校综治办   

20185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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