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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依法整治非法经营 禁止不正当调查取证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9-10-27     点击量:

上海市政府26日上午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浦东新区政府关于“10・14”原南汇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采用不正当手段取证、闵行区政府关于因取证手段不正当而撤销“9・8”城市交通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汇报,并听取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坚决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坚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汇报。

按照上海市政府要求,浦东新区政府、闵行区政府分别组织联合调查组和专门调查组对“10・14”交通行政执法行为、“9・8”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体现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上海市政府要求浦东新区政府和闵行区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鉴于10月20日公布的浦东新区城市行政执法局的初步调查结论事实不清、结论错误、公布草率,上海市政府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上海市政府明确,必须坚持“两个坚决”,即坚决依法整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交通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坚决禁止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正当调查取证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上海市政府决定,即日起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整顿交通营运市场秩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专项工作组,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加强对交通营运市场的监管,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力度,开展全市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大检查,杜绝不正当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增加公共交通服务供应,进一步满足市民不同出行需求,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规范、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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