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公安部“7•13”电视电话会议和“8•19” 太原现场会的部署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开展了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基本实现了爆炸物品“不流失、不炸响”的工作目标,有力地维护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涉爆从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各类矿区及周边地区进行了全方位、“地毯式”重点排查,全面加强了涉爆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集中整治消除了一大批涉爆安全隐患。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河南、陕西等地利用测爆仪、搜爆犬等,对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屋、闲置场院和矿区周边村庄进行了探测搜索,拔掉了一批埋在群众身边的“不定时炸弹”。7至10月,共排查国家明令关闭煤矿8157家、非法矿点1万余家,由责任民警及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确认,报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扫除了爆炸物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共检查合法涉爆从业单位10万余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19万余份;发现各类涉爆安全隐患2.8万余起,整改2.7万余起;共收缴非法炸药1909吨、雷管246万余枚、导火索93万余米。对曾从事非法开采的业主及经营者1.3万余人、曾从事非法开采的涉爆从业人员2.9万余人、曾受过打击处理的涉爆违法犯罪人员1.6万余人,采取见面谈话、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了管理档案;与各类涉爆人员签订不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的具结保证书22万余份。为严密查控非法贩运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在省际、市际交通要道和矿区周边道路设置爆炸物品巡查卡点12612个,切实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巡逻盘查,有力查堵打击了非法贩运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攻坚战期间,全国爆炸案件、火炸药爆炸事故、盗抢爆炸物品案件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0.1%、16.7%、2.9%。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对涉爆重大案件开展破案攻坚,查处了一大批涉爆案件,抓获了一批涉爆逃犯,挖出了一批制贩窝点,给涉爆违法犯罪以沉重打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涉爆案件,打掉一个横跨8省涉案240余人的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团伙。山西省临汾市公安机关一周时间内快速端掉了5个非法制造雷管窝点,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8人,收缴成品雷管6.3万枚、半制成品雷管30余万枚、原料200余公斤、非法加工设备5台。河北省正定县公安局历时两月,铲除一个涉及3省的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地下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山东、河南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成功打掉了位于山东省梁山、冠县的2个非法制造雷管窝点,彻底收缴销毁非法加工设备、原材料及半制成品。内蒙、山西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抓获了公安部通缉的内蒙古乌兰察布市“2006.12.18”非法制造雷管案在逃犯左建军。广州市公安局捣毁该市白云区一个非法制造铵油炸药窝点后,迅速扩线侦查挖出了一个涉及6省的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攻坚战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破涉爆案件2727起,查处涉案人员6593人,捣毁非法制贩窝点207个,打掉非法制贩团伙131个。
各地公安机关紧密结合“三基”工程建设,狠抓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夯实打牢了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各级公安机关之间,县(市、区)公安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社区、驻村民警,层层逐一签订了涉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状,把排查整治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据统计,各地共签订排查整治责任状53万余份。河南省各级政府间也签订了排查整治责任书,将攻坚战由公安机关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湖南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南、贵州两地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对4起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的爆炸事故,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了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公安部将问责结果通报后,警示作用十分明显,使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肩上有了责任、心里有了压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地区间的配合协作机制。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加强了与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国防科工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形成了监管合力。北京市公安机关与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开采,炸封非法煤窑356处,封堵、浆砌非法煤窑2111处,铲除了诱发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的源头。广东、广西两省区公安厅联合组织边界地区集中开展非法爆炸物品统一收缴行动,建立了跨地域清查爆炸物品、办理涉爆案件的协作配合机制。三是规范了公安机关民爆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庆市公安局促请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细化了管理要求和工作措施,增强了管理工作的操作性。湖北省公安厅出台了《全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明确了检查范围、内容、程序及隐患整改措施,规范了县(市)公安局、派出所的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工作。
各地公安机关大力宣传涉爆安全隐患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排查整治的必要性,提高了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山西、黑龙江、江西、贵州等地组织专门警力到涉爆重点乡镇,逐村、逐户发送宣传材料,宣讲国家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政策,教育群众远离非法爆炸物品。北京、上海、江苏、湖北等地精心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周”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攻坚战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张贴通告677万余份、宣传标语693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48万余条,召开动员教育大会1.7万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828次,发表广播电视讲话2787次,组织新闻报道9969篇(次),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政策和标准,引导动员群众积极揭发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攻坚战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的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7208条,经查证属实2962条,据此查破涉爆案件2145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150名,分别占公安机关查破涉爆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总数的78.6%、47.8%。山西、河北、河南、云南、广西、陕西等地公安机关还向举报有功人员兑现奖金260万余元,有力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