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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四部门强化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6-03-21     点击量: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监察部共同制定的《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今天起正式公布,以推动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对知识产权等权利人的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称,《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对移送案件情况进行监督;重视群众举报,依靠群众监督。这位负责人表示,《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的出台,对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特别是加强对知识产权等权利人的司法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仍然比较严重。有关部门在分析其原因时发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不够完善,致使一些涉嫌犯罪的案件被以罚代刑,没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不能给予严厉的打击。据了解,从2001年起,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就着手制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一些规范性文件。2005年,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公安部、监察部着手制定《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今年1月26日,四部门联合下发了这一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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