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栏目 > 信息动态 > 社情动态 > 正文
西安将实行城乡统一居民户口 人才落户开绿灯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6-03-07     点击量:

  新华网西安3月6日电(记者许祖华) 西安市将调整户籍人口准入政策,从2006年起,用3年时间,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人口管理制度。

  在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这次调整户籍人口准入政策的主要内容。据介绍,从2006年1月1日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逐步取消城乡分割的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他性质的户口类别,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统称“居民户口”。西安市将实行准入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的职业为基本准入条件。建立规范、统一的包括技术技能入户、投资纳税入户和政策性入户等基本类别的市区户籍人口准入政策体系。以户籍人口准入条件取代现行的入户政策。

  西安同时实行“先就业、后申办入户”政策。除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根据国家政策安置的人员以及解决人民群众在户口方面的突出问题外,对在西安市市区就业并要求落户的外地户籍人员,实行先就业和办理暂住证,待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规定年限,符合西安市区户籍人口准入条件,再申办入户。

  西安市还将实施有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技能型人才的户口准入政策,对高层次人才落户开“绿灯”,对于引进中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充分保障。如规定获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等。为满足西安市重点产业发展对短缺技术工人的需求,新增加了具有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调、迁入的规定。西安市还将实施鼓励投资和纳税的户口准入政策。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网站技术维护联系人:张玥
技术支持电话:82668549

办公地址

兴庆校区:学生区东五舍A座(校医院西侧)
雁塔校区:教学西路南段(卫生免疫楼南)
创新港地址:敏行楼1-3100-1-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