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6日9时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公安部督办的网上贩黄第一案已有了终审结果,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梁宏彬、李宇飞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处于剑浩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陈栋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5岁的网站工程师梁宏彬与李宇飞于2004年5月间与于剑浩协商后,将于剑浩注册的、由陈栋放置20余部淫秽影片的www.17gan.com等网站放在该服务器上,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达到牟利的目的。截至2004年7月12日,www.17gan.com网站上淫秽影片的点击量达到1.6万余人次,经营网站非法所得人民币1.6万余元。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