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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出台七项“铁规” 西安严把驾驶人准驾关口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4-12-02     点击量:
   西安市公安交管支队昨日出台七项“铁规”,要求车管所全体车、驾管人员严把驾驶人准驾关口,从源头把好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以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隐患。

“铁规”要求,车管所全体车、驾管人员进一步严格办证程序,规范证照管理,按照以下七个方面严把驾驶人准驾关口:

严把申请人入口关,对初学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申请人做到不具备法定年龄的不受理,不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受理,未经体检合格的不受理,申请人情况与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不受理,异地办证网上不查询不受理,所需资料不全不受理,不见申请人本人不受理;

对驾驶申请人要采集本人左右手大拇指指纹,科目一考试时必须确认申请人指纹后方可参加考试;

在科目一、二、三考试中,必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别进行考试。考试时认真核对参考人相关证明,确认参考人身份,严禁替考、代考现象发生;

科目二、三考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参考人成绩,及格的参考人必须在成绩单上签字,不及格的参考人将被出示告知书,讲明不及格原因;

认真落实考前讲话制度,科目一、二、三考试前,各考试员向参考人讲明考试的目的、方法、内容、项目、评判标准及注意事项,科目三考试结束后,还要对参考人进行交通安全集中教育;

对初学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申请人严格按照公安部71号令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规定,按流程、权限、时效进行受理、考试、档案复核、领导审批、制证、归档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的功能,做到计算机信息、档案信息、驾驶证信息的内容三统一,坚决杜绝违规操作;

其他驾驶证业务也严格按照公安部71号令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办理,不简化程序、减少资料,凡是所需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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