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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非”第一案宣判 案犯最高被判2年徒刑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3-06-17     点击量: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颜家文实习生陈燕通讯员潘昊报道昨日下午,长沙高桥大市场“5・6”暴力抗法案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正式一审宣判,4名涉案人员分别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6个月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这起被媒体称作湖南“涉非”第一案的案件终于暂告一段落。

  今年5月6日,雨花区城管大队七中队队员李盛、高国会同长沙市高桥大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何平强等人,为落实中共雨花区委、区政府关于预防非典工作的文件精神,对辖区市场内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当天上午10时30分左右,执法小组对高桥大市场的家电城进行检查,当他们行至该市场5栋101号门前时,发现店老板杨正明仍将大量货物堆积门前,严重损害了市容。执法人员要求他将货物搬回去,却遭到了粗暴的拒绝。杨正明之妻刘修姣公然上前抢夺已收缴到执法车辆上的货物,其母周春金公然乱咬民警的手。随后,杨正明又高声喊叫骟动周围上百名不明真相的经营户对执法人员进行围攻,致使执法人员陈磊、李聪颖、何平强均有不同程度的软组织挫伤及多处表皮擦伤形成,均已构成轻微伤。混乱场面20分钟后才得以控制。

  高桥“5・6”暴力抗法案发生后,当即就引起了引起了区委、政府和个职能部门对此案的高度民主关注,根据有关批示,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办公室迅速成立了以治安二大队为主体,刑侦、法制、派出所共同参与的专案组,5月7日,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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