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杨在西安肖某处2次共筹集30万元。据杨交代,实际上,她将这笔钱中的17.6万元还给了渭南的高某,另一部分钱则还给了西安的张某。由于她一开始通过拆东墙补西墙为部分集资人付了部分本金,使人对她深信不疑。截至1998年底,杨仅在某老干部工作管理局、老龄委、老年体协等单位的20多个人中,就集资诈骗150多万元;在某邮电管理局14名老同志中骗走140万元。
据查,从1997年至2000年,被她骗的人超过200人,骗钱累计达830多万元。在这些被骗的人中间,不仅有处级、厅级干部,甚至还有省级干部。
假合同假执照一路骗到京
在寻找“靠山”和高息诱惑之外,为了用更多的“新款”还“旧款”,杨又开始了造假。
1999年,杨让人私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印章,并伪造了1份2000年在成都举办大学生运动会的假合同。用这份假合同,她先骗取了某老年基金会的50万元资金,后又骗得北京一家全国性基金会50万元只还本金、不还利息的资金。
2000年7月,杨通过改动复印件、再次复印的方法,将营业执照副本中的注册资金50万元,变成了500万元。用这份复印件,杨当月就向中国银行的一位退休职工“借”了35万元。凭着伪造的营业执照,杨还骗取了北京一家单位的信任。2000年,北京一家基金会专门给交通银行陕西分行来函,称陕西桑茂经贸公司是当地一家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希望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这家公司大力支持。
2001年1月19日,杨念红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