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我校第十九届“119”消防日。本届“119”消防日活动主题是: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为办好本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增强防火意识
“119”消防日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活动,督促师生员工完成消防知识“三懂四会”网上答题活动,并要积极组织开展灭火演练活动。保卫处要在校园悬挂消防宣传横幅,进行消防宣传展板巡回展示,设立大学生消防知识宣传站,宣传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放新消防法手册,指导有关书院开展学生逃生疏散演练活动;物业处要做好家属区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党委宣传部要在学校闭路电视上播放消防宣传片,并对学校及各单位开展的“119”消防日活动及时跟踪报道。
学校将举办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生消防知识竞赛,各学院、书院应积极组队参加;同时,学校将对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和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进行消防法规专题讲座(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加强防火安全检查、整改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有关单位重点做好以下检查:
学生处要对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要对各实验室的防火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物业处要对学生食堂、学生公寓楼和家属区楼宇等部位进行检查;保卫处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特别是大型活动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各单位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将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意见书面报保卫处。
三、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届“119”消防日活动、认真研究、策划本单位开展“119”消防日活动的各项任务内容,要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开展的消防安全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于11月30日前报保卫处(联系人:杜强 电话:82665902)。
(三)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应参照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第十九届“119”消防日活动。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九届“119”消防日活动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