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及《西安交通大学校园经营性网点管理办法》,结合往年新生报到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新生报到期间严禁在校园内乱摆流动摊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商业网点不允许在店外占道经营或者占地经营,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二、校园禁止流动商贩经营性活动,学生宿舍严禁各类推销活动。
三、校园内一律不准张贴广告、和经营性宣传品。
四、因特殊需要在校园摆设摊点的,应提前两天到校园事务与物业服务处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摆设摊点。
五、未经批准商业网点和摊点不得擅自设置和安装音响、广播和电视设施。
六、各学院、书院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定,不在校园摆设流动摊点。
七、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严禁校外小商小贩进入校园乱摆摊点,同时加强校园巡查,对出现在校园流动摊点一律取缔并在采取批评教育、处罚等措施后,清理出校园。
西安交通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