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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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第十八届“119”消防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8-10-27     点击量: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我校第十八届“119”消防日,为办好本届消防日活动,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防火意识
  各单位主管领导要组织召开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会议,认真研究、策划本单位开展“119”消防日活动的各项任务内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组织教职员工、学生参加“西安交通大学消防知识在线学习、答题”活动,督促尽早上网点击学习、答题网页,确保参与学习、答题通过率在60%以上。
  2、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开展紧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在演练前,要做好紧急疏散演练的准备工作,确保演练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3、各单位要以“人人会使用灭火器”为培训目标,以扑灭初起火灾为培训内容,组织开展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等消防知识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使广大教职员工掌握扑灭初发火灾技能,增强抵御初起火灾的能力。
  4、各学院要对本单位教职工和研究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活动。各书院要组织新生按时参加学校举办的消防知识讲座,同时做好《大学生消防知识竞赛》的组队参赛工作。
  5、物业部门要在家属区悬挂消防宣传横幅、举办实物展览和安全使用天燃气等科普常识活动。
  6、宣传部要对各单位开展的消防安全活动及时跟踪报道,做好“119”消防日的宣传报道工作。
  7、保卫处要在校园的大门和主干道上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同时做好消防展板巡回展示、宣传等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单位要组织人力对管辖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防火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1、单位内部的防火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乱拉电线、电线老化、违章用电及大功率电器超负荷运行情况。 
  2、检查安全疏散通道、紧急疏散门和安全出口被堵塞或在安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的情况;对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短缺、或设置位置不当、指示方向不明确情况要进行维修或更正。  
  3、检查实验室内的装修、试验设备的安装、用电等不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等情况;在实验、实习、生产过程中违章动用明火或实验设备仪器发生跑、冒、滴、漏以及不同化学物品的混存、混放情况。  
  4、校园内基建、装修施工工地违章使用明火及“三工”人员住地、楼宇值班室违章使用电炉、液化气罐以及在禁止吸烟部位吸烟、乱扔烟头等违章情况。
  5、学生处要督促公寓物业管理部门开展对学生楼宇的防火安全检查
  6、重条处负责安排部署对全校各实验室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抽查工作。
  三、要求
  1、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的时候,各单位要做好文字记录,对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一定要现场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同时将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意见书面报保卫处。
  2、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开展的消防安全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于11月30日前报校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吴水浩;电话:82665639)。
  3、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参照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第十八届“119”消防日活动。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第十八届“119”消防日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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