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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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9-01-12     点击量: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二OO九年寒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教明电〔2008〕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要把节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管理、教育和防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防范到位,确保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普遍开展一次以“防火灾、防盗窃、防交通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书院、学院要教育寒假回家的学生注意路途安全,学习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对留校学生要登记造册,落实专人管理,尤其是对寒假期间不离开学校的留学生,要安排专人值班,严格作息时间,提出注意事项,同时要搞好节日期间的娱乐活动。
  三、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种隐患。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存放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以加强寒假期间的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等安全措施。广电、通信、网络等要害部门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电视、网络进行反动宣传及其它破坏活动;物业处要加大对食堂、食品仓库的安全检查力度;有关单位要对天然气、水电网管和消防基础设施进行彻底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假期水、电、气、暖的安全供应;重条处要责成监督全校实验室,特别是国家重点教学科研基地,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卫处要严格禁止在人员密集地段、危险场所、教学区、学生区燃放烟花炮竹,要进一步严格校门管理,加大校园巡逻力度,确保假期校园的稳定安全。
  四、认真落实值班、巡逻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将值班人员安排表及值班联系电话,报送党校办和保卫处;党校办、物业处、学生处等部门要加强假期值班人员的力量;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尽职尽责,加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对各单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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