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端午节放假通知的精神,学校决定2009年5月28日―30日放假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
二、原2009年5月28日(星期四)安排的课程停上,5月29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5月31日(星期日),原5月31日安排的课程停上。各院(部)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三、2009年5月31日(星期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并认真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2009年5月27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值班负责人名单、值班电话、值班时间安排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校长办公室(或以书面形式报主楼E0202室)和各校区保卫部门。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