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院处函件
关于保卫处派出安全联系人员
到各单位督促检查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交保[2007]1号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各院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督促单位有效的开展整体安全预防工作,使各单位实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保卫处决定派出17名安全联系人员分别到各单位(区域)督促、检查安全工作。现将单位安全联系人员的工作任务、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单位安全联系人的工作任务:
1、全面指导联系单位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检查联系单位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提出整改意见。3、督促联系单位整改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4、指导联系单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5、做好联系单位与保卫处的信息互通工作。
单位安全联系人的工作要求:
1、保卫处工作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坚持每周最少1次深入到联系单位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工作记录。2、全面了解和掌握联系单位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配合单位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网络。3、及时将联系单位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与保卫处职能科室沟通并落实解决。4、保卫处工作人员到联系单位开展工作时应树立安全服务意识,讲究工作方法,讲究工作实效。
此项工作从五月下旬开始,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保卫人员到联系单位(区域)督促检查安全工作,是进一步推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加强单位内部防范工作的重要措施,为了使安全联系人顺利开展工作,请各单位确定专人,建立与安全联系人一对一的工作联系方式,将本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情况、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联系人沟通,共同研究做好单位内部的整体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防范网络,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及国家财产安全。
附:保卫处安全联系人对应联系单位(区域)
西安交通大学保卫处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工作 通知
抄送:校党政领导、校综治委成员。
西安交通大学保卫处 2007年5月21日发
保卫处安全联系人对应联系单位(区域)
1号区域:高鸿洲
西一楼电信学院、基建处、绝缘中心楼、原计算中心楼、先进制造所(快速成型研究所)、精细陶瓷车间、机电一体化教研室、雕塑工作室、人才交流中心小院;
2号区域:吴水浩
西二楼机械学院、材料学院(重点所)、软件学院、北门银行;
3号区域:陈 伟
机械厂、科教厂、机泵中心、信息机电所、焊接楼、铸造楼;
4号区域:李 伟
工程训练中心大楼、原木工厂院内三工住地、各小商店、汽车队、
化学库、油库;
5号区域:孟重新
行政楼、中心一、二、三楼(航空学院、理学院、轴承所、党校)、
1200、1300大教室、招办小楼;
6号区域:薛顺林
图书馆、教二楼、工程馆、低温实验室;
7号区域:黄争鸣
东一楼(含电机实验室、工企教研室);
8号区域:梁丘林
东二楼(含北侧校园服务中心工作点);
9号区域:杜 强
东三楼、多相流、高压、气动、能源馆区域、西迁馆;电力科
10号区域:叶宝江
教一楼、科学馆、报告厅(国际教育学院)、体育部;
11号区域:高登义
教学主楼、思源活动中心、宪梓堂(含团委、学生处)、文管大楼;
12号区域:王安斌
校医院、康桥苑、东一舍商店、银行;
13号区域:缑文恩、王 成
学生区学生所有公寓(含教工1、2、3、16、17公寓、浴室、理
发店);
14号区域:师小峰
原化工院内各单位、印刷厂及三工住地(不含职院学生楼);
15号区域:王 静
产业集团、出版社、职继学院;
16号区域:董德民
东校区家属区物业、附属中、附小、幼儿园。
保卫处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