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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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7-11-30     点击量:
各二级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
  冬季是各类案件的高发期,特别是每年年终前,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被盗案件时有发生。为了强化校园治安管理,遏制校园盗窃案件的发生,保卫部门计划开展校园反盗窃专项活动。为配合该活动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在单位内部逐级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1.各二级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综治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完善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防范工作。
  2.检查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设施,确保设施的完好有效。对有贵重教学和科研设备的实验室、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室、微机房和其它重点防范部位要设法尽快安装技术防范报警设施,杜绝重点要害部位发生盗窃案件。
  3.要充分发挥各系、实验室(中心)安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安全员、楼宇值班员的作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
  4.各单位要教育教职工切勿将贵重物品和现金放在办公室,并养成离开办公室随手锁门的习惯。对楼内借口找人到处乱串,特别是进入办公室推销的陌生人要详细盘问,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控制,并及时报告校园110报警中心,交保卫处处理。
  二、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部门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完善公寓安全管理办法。公寓值班人员要根据学生公寓人员居住集中、带出物品多、进出频繁、外来人员容易混入的特点,坚持对带出笔记本电脑、微机等贵重物品进行登记,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避免违法犯罪分子混入公寓乘机作案。
  三、各学院、书院学生管理部门要配合校园反盗窃专项活动,督促做好大学生财物保管工作和自我防范意识的教育工作
  1.开展以学生宿舍为单位,让每个大学生签订《安全养成承诺书》的活动。把对学生进行的防盗窃安全教育引进宿舍,给学生思想上增加一道安全防线,提高学生保护自己财物的能力,确保学生财物安全。
  2.结合签订大学生《安全养成承诺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促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根治大学生在宿舍、食堂、教室、体育场等场所用书包占座位,手机及学习用品人、物分离的不良习惯,避免因麻痹大意发生学习用品丢失、被盗事件。
  四、保卫部门要强化校园治安管理,精心安排,严密部署,把反盗窃专项活动不断向纵深开展,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
  开展反盗窃专项活动要通过严格校门管理、加强校园面上的巡逻、盘查,加大清理校园闲杂、可疑人员力度,特别是加强节假日和夜间的治安管理,形成威慑力量,使违法犯罪分子无隙可入。同时,保卫处要组织人力深入到各单位督促、指导开展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遏制校园盗窃案件发生,减少国家和个人财产损失,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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