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西安交通大学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将于3月15日启用(旧证同时作废)。凡需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的单位和个人,请于3月1日起速到校公安处交通管理办公室办理。
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外单位因各种原因需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时,须持学校有关单位的介绍信及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办理。(办证费用400 元)
2、校内各单位(用于学校行政办公的除外)和在校各类学生的机动车辆,在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学生证及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办理。(办证费用200元)。
3、我校在职的教职工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 ”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及与本人工作证件相符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办理。
西安交通大学公安处
200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