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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第十五届“119”消防日活动迎接全国学校消防工作会议代表来校参观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11-03     点击量:
西安交通大学文件 西交综〔2005〕7号 关于认真开展第十五届“119”消防日活动迎接全国学校消防工作会议代表来校参观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11月9日是我校第十五届“119”消防日。学校决定今年“119”消防日活动提前进行,活动的重点是组织师生员工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由校综治委统一领导,综治办策划,保卫处牵头,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参与。适逢公安部、教育部10月下旬在西安召开全国学校消防宣传工作会议,届时与会代表将到学校参观我校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为做好本届消防日活动,迎接大会代表的参观访问,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主要活动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28日至10月20日,主要任务是健全各级防火组织,做好筹备宣传工作。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对本单位防火安全组织及教职工义务消防队成员已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增补;各院(部)按5%的比例在大一新生中组建学生义务消防队。各单位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新生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或单位调整后的消防组织人员名单报校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五届“119”消防日筹备工作及活动安排》的意见,承担筹备宣传工作任务的各单位要迅速落实工作并派专人负责,校综治办将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事宜,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并督促检查工作进度。  第二阶段,10月21日至30日,主要任务是组织学习、集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以及我校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教职工、学生义务消防队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以学习《大学生消防安全知识》、《大学生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校园消防宣传氛围。校报、校园网络要刊登消防安全知识内容,广播台、闭路电视在活动期间要安排播放消防节目。学校各大门、主干道上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并在校园人员聚集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墙报、专栏、图版和本单位的网页对师生员工开展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义务消防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将在四大发明广场集中举办火灾隐患实物展览、大学生消防知识演讲比赛、消防知识书画作品展、安全用电咨询宣传、灭火演练等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到现场观摩学习。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5日,主要任务是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一)各单位要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对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工作,特别对重点要害部位、重点防火部位、大型活动场所、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点等认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逐个、详细地登记,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二)各院要严格按照《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准》的要求,组织大学生义务消防队对本院学生居住的楼宇逐楼、逐层、逐宿舍开展认真细致的防火安全检查。学生处、保卫处要指导校大学生义务消防队,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的抽查、复查工作,并对各院大学生义务消防分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学生开展安全检查,逐步建立起在校大学生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管理机制。  (三)各单位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要书面报主管部门和保卫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工作中密切配合,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出色的成绩迎接全国学校消防宣传工作会议代表的参观、指导,使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五届“119”消防日筹备工作及活动安排 西安交通大学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消防日 活动 通知 抄送: 学校党政领导、总务长,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2005-09-23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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