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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决定 立即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11-03     点击量:
转发教育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决定

立即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二级责任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规定检查的重点内容非常具体,各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要亲自带队,结合各自的实际,特别是对易燃易爆部位、危险化学物品存放处,学生宿舍、食堂安全等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于4月11日前报校综治办。

各单位在自查的同时,校综治委将对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抽查,4月15日前由学校将检查结果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教育部的检查。

附件:教育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

二○○三年四月三日

内 部 明 电

教电[2003]95号

教育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决定立即组织

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我部加大了学校安全工作力度,印发了一系列通知,对高校防火、学校治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学校安全是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日常工作,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厂加3N号)要求,我部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现就检查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各类事故隐患及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特别要对校内教学、生活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检查;

(二)学生宿舍安全情况,特别要注意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学生违章使用电器现象;

(三)学校食堂、餐厅饮食安全情况,重点是饮食卫生和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四)教学、科研用房的安全情况,重点是防火、化学用品安全情况和旧校舍的结构安全情况;

(五)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交通管理及校内治安情况;

(六)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七)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学校自查,同时各地对本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属地内的所有高等学校)普遍进行一次检查。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严重的设施要马上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厉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三、组织领导

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负责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工作(包括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制订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实施,并在4月底前完成检查。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我部将于5月份组织检查组对各地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并参重要性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专门精认真深入地组织安全大检查工作,责任到人,务必做到全面彻底,要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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