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中新社发 陈卫 摄
9月1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运城“12・24”案一审有果,张斌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24日下午2时许,张斌驾车应约到运城市中心医院儿科护士长李海芙办公室输液,并将外衣外裤脱掉,躺在李海芙办公室床上。李海芙的丈夫朱文军到医院找妻子,见状后十分气愤,便用玻璃杯将张斌额部砸伤。张斌立即打电话叫徐春龙、郭晋生、王岗到医院帮忙。随后,徐春龙给朱打电话进行挑衅。下午3时许,朱文军携菜刀与李海龙、张建军来到医院,在二楼与徐春龙发生争执。徐春龙迅速跑下楼,叫王岗等人持刀上楼,对朱文军、李海龙、张建军一顿乱砍。朱、李二人当场被砍死,张建军暂定为5级伤残。案发后,王岗等人外逃。
今日下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岗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涉案者也一并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