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出入境活动日趋活跃,2006年出入境人数达3.18亿人次,是1978年的566万人次的56倍,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达2102.3万辆(架、列、艘)次,是1978年的32.7万辆(架、列、艘)次的64倍。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是国家设立在口岸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为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办理出入境检查手续,担
负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便利往来的重要职责。为贯彻落实“执法为民”思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出入境旅客和交通运输工具创造更加安全、便利的口岸通关环境,公安部决定从今年初开始在全国出入境边防检查系统开展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决心把边检执法队伍建设成为国内最优秀的行政执法队伍,使边检服务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服务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全国各级边防检查机关认真贯彻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已取得了初步成效,队伍精神面貌和工作局面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工作中体现以服务为中心的理念,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今年1-8月出入境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7.98%,全国各口岸始终保持安全、畅通,出入境旅客普遍感觉通关更快了,边检执勤人员态度更亲了,旅客满意率持续提升。对边检机关的优质服务,回国旅客称赞“有了回家的感觉”,外国旅客表示“还希望再去中国”。航空公司、船运公司等企业也纷纷称赞边检效率更高了,服务更周到了,有力保障了航班准点运营,也直接提升了相关公司的服务水平。在北京、上海、广州等机场进行的服务质量评比和地方政府组织的口岸单位行风调查中,边检机关名列前茅。同时,边检服务水平的大幅提高,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环境的改善,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号召在全省、全市推行边防检查机关的做法和经验。
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尽管边检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与国家对外开放形势的发展要求相比,与出入境旅客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目前所取得成果只是初步的,还不够系统,一些问题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一些好的做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使之制度化,以巩固已取得的成效,从根本上提高边检服务水平。鉴于此,公安部组织开展了深入调查,广泛听取了出入境旅客、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以及基层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研究,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对外开放口岸推出12项服务措施。这12项服务措施均直接关系广大出入境人员的切身利益。其中中国公民出境免填登记卡和中外旅客直接过境免填登记卡属政策调整,简化了边检手续;设立“迟到免排通道”和 “紧急救助通道”是为有特殊需要的旅客提供特殊服务;设立“边检服务热线”和“现场咨询台”可方便旅客咨询;发放“登陆指南”便于船员登陆、购物、观光和求助;标划“蓝色提示线”、实行“提前加开通道”制度和旅客流量信息发布制度,目的在于缩短客流高峰期旅客候检时间,加快通关速度;开设“边检询问室”是为了减轻因手续不符等原因接受询问的旅客的心理压力;推广“蛇形排队”候检模式可有效均衡旅客候检时间;推广旅客满意度电子评价系统,便于出入境旅客即时对边检服务质量作出评价,强化对边检工作的监督。
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指出,推出12项服务措施,是公安部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要求,从解决广大出入境人员最为关注的通关问题出发,推动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努力践行“执法为民”思想,指引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的重要举措。公安部已向全国边检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2项服务措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求各级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结合贯彻实施12项服务措施,在深刻理解和领会服务对象需求上下功夫,在真心诚意为服务对象着想上下功夫,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细化各个岗位和环节,规范每一位执勤人员的执勤动作和服务行为,提高服务的主动性、规范性和专业性,努力让服务对象体验到边检机关“人本、专业、安全”的服务理念,感受到边检服务的体贴入微,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树立文明国家的形象。
公安部提高边检服务水平12项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边防检查服务水平,为出入境旅客和交通运输工具提供方便、舒适、安全的通关服务,更好地贯彻“执法为民”思想,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安部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对外开放口岸实行12项措施。
一、中国公民出境免填登记卡
包括内地居民、港澳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在内的所有中国公民出境免填登记卡,进一步简化中国公民出境边防检查手续,提高通关速度。
二、中外旅客中转过境免填入、出境登记卡
对于24小时内在同一机场过境且不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中外旅客,免填入境登记卡和出境登记卡,并一次办结过境手续。
三、推广旅客满意度电子评价系统,主动接受监督
逐步在边检旅客验证台设置满意度电子评价器,方便出入境旅客即时对边检服务质量作出评价。
四、发放“登陆指南”,为入境船舶船员登陆提供便利
向入境船员发放“登陆指南”,注明船舶停靠位置、出行路线、方式以及边检站的联系办法,方便船员登陆、购物、游览以及求助。
五、实行“提前加开通道”制度,缩短客流高峰期旅客候检时间
在能够掌握客流或航班高峰规律的口岸,在高峰未到时,提前加开通道减少候检客流,以加快高峰期旅客通关速度。
六、实行“蓝色提示线”制度,尽量减少旅客排长队
在旅客流量大且变化快的口岸,在距离验证台适当位置标划“蓝色提示线”,当旅客候检排队超过该线时,以备勤警力及时加开查验通道,保证旅客以合理时间通关。
七、设立“紧急救助通道”,解决旅客急难需求
遇有需要紧急出境、入境救治的病人或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立即开通“紧急救助通道”,尽可能提供通关便利。
八、对迟到旅客实行“免排队”服务,避免交通运输工具延误
因迟到而可能延误飞机(车、船)的旅客,可到标有“迟到免排”标志的验证台说明情况,优先办理边防检查手续,避免旅客耽误行程或交通运输工具延误。
九、推广 “蛇形排队”候检模式,均衡旅客候检时间
在旅客流量大的口岸推广“蛇形排队”候检模式,以充分利用候检场地,均衡旅客候检时间,提高整体通关效率。同时,设置台外引导人员,引导旅客按顺序候检。根据候检旅客人数变化,及时调整“蛇形”模式。
十、开设“边检询问室”,减轻旅客心理压力
在边检现场开设“边检询问室”,为因手续不符、证件需进一步检查等原因接受询问或等候核查的旅客提供座椅、饮用水等,减轻旅客心理压力。
十一、设立“边检服务热线”和“现场咨询台”,方便旅客咨询
在当地政府网站或以其他便于公众了解的方式公布24小时“边检服务热线”电话号码,方便出入境旅客及相关单位咨询。在执勤现场设立咨询台,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解答旅客的现场咨询。
十二、逐步推行旅客流量信息发布制度,方便旅客选择适宜时段出入境
在旅客流量较大的陆路口岸,通过在边防检查现场安装电子显示屏,在电台、电视台开办出入境流量的实时报告和预报栏目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出入境旅客流量信息,方便旅客选择非高峰时段出入境。
公安部
200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