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榆林“打黑第一案”―――“二赵”犯罪团伙13名骨干分子强奸、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昨日在榆林市中院公开开庭,并作出一审宣判:以强奸、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三罪并罚,判处赵军、赵长军、张鹏飞死刑,其余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相应刑罚。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认定,赵军、赵长军、张鹏飞等被告人自1995年以来,实施强奸作案16起,涉及被害妇女19人,其中被轮奸的被害妇女3人;敲诈勒索25起,敲诈财物累计价值人民币80000余元,“二赵”个人所得50000余元;结伙寻衅滋事18起,情节恶劣。宣判后,包括赵军、赵长军、张鹏飞在内的多名被告均表示将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