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栏目 > 信息动态 > 社情动态 > 正文
榆林“二赵”团伙 3骨干被判死刑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4-01-02     点击量:
    备受社会关注的榆林“打黑第一案”―――“二赵”犯罪团伙13名骨干分子强奸、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昨日在榆林市中院公开开庭,并作出一审宣判:以强奸、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三罪并罚,判处赵军、赵长军、张鹏飞死刑,其余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相应刑罚。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认定,赵军、赵长军、张鹏飞等被告人自1995年以来,实施强奸作案16起,涉及被害妇女19人,其中被轮奸的被害妇女3人;敲诈勒索25起,敲诈财物累计价值人民币80000余元,“二赵”个人所得50000余元;结伙寻衅滋事18起,情节恶劣。宣判后,包括赵军、赵长军、张鹏飞在内的多名被告均表示将提起上诉。

* 相关附件

    *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网站技术维护联系人:张玥
      技术支持电话:82668549

      办公地址

      兴庆校区:学生区东五舍A座(校医院西侧)
      雁塔校区:教学西路南段(卫生免疫楼南)
      创新港地址:敏行楼1-3100-1-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