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2015年11月9日是我校第二十五届“119”消防日。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人人关注消防,共建平安校园,喜迎双甲子校庆”。学校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系列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本届“119”消防日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消防知识竞赛、灭火演练,关注西安消防微信公众号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全校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明确分工要求,落实安全责任,消除校园火灾隐患 
      
 
   本届“119”消防日活动期间,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落实责任,全面彻底排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火灾隐患。 
       
 
   保卫处负责做好消防常识的宣传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校园事务与物业服务处负责对楼管物业人员、餐饮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灭火演练和防火安全教育,同时联合住房与社区管理处做好社区居民的用电、用气宣传教育;学生处负责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和《西安交通大学校园临建房整治工作会议纪要》要求,统计管辖范围内的违章临建房,清空房内物品,有人员居住的立即将人员迁离并停用。对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的建筑应立即拆除,保障彩钢板临建房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单位要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彻底消除,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火灾隐患,要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综合办消防办公室。对于排查整改不及时或没有上报的单位,学校将在年底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时予以通报批评。 
      
 
   三、其他事项 
      
 
   1.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30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将总结材料报保卫处综合办消防办公室(联系人:刘豹虎电话:82665902)。学校将把此次消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综合治理工作考评。 
       
 
   2.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在曲江校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基础教育党委在中小学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3.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参照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本届“119”消防日活动。 
       
 
   4.活动具体分工见附件。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第二十五届“119”消防日活动安排表 
      
 
    
     
         
     
 
                            西安交通大学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十五届“119”消防日 
       
 
   活动安排表 
       
 
    
      
        
     
 
    
     
      
       
       | 序号 
           | 负责单位 
           | 主 要 内 容 
           | 时 间 
           | 备 注 
           | 
 
      
      
       
       | 1 
           | 启德书院 
            | 2015级新生消防知识竞赛 
            | 11月16日 
             | 保卫处 协助 
            | 
 
       
       | 2 
           | 保卫处、党校办 
            | 开展主楼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活动 
            | 11月11日-15日 
             |  
          
              
           | 
 
       
       | 3 
           | 基础教育党委、 保卫处 
            | 大中小幼学生共创消防百米漫画长卷签名、扫二维码活动 
            | 11月10日前 
             |  
          
              
           | 
 
       
       | 4 
           | 团委 
            | 动员师生关注西安消防、关注校园消防扫二维码活动 
            | 11月9日-11日 
             |  
          
              
           | 
 
       
       | 5 
           | 保卫处 
            | 利用保卫处微信公众号开展“119”消防活动日专栏宣传活动 
             | 11月1日-30日 
             |  
          
              
           | 
 
       
       | 在校园悬挂横幅进行宣传,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灭火演练活动 
            | 11月1日-21日 
             |  | 
 
       
       | 6 
           | 宣传部 
            | 第二十五届“119”宣传报道 
             | 11月1日-25日 
             | 保卫处提供部分宣传资料 
            | 
 
       
       | 7 
           | 学生处、校园事务与物业服务处 
            | 对学生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 11月5日-10日 
             | 保卫处 
            协助 
            | 
 
       
       | 8 
           | 校园事务与物业服务处 
            | 对食堂操作间、职工住地及家属区进行用电用气安全检查 
            | 11月2日-10日 
             |  
          
              
           | 
 
       
       | 9 
           | 实验室与资产  管理处 
             | 对各实验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 11月6日-20日 
             |  
          
              
           | 
 
       
       | 10 
           | 住房与社区    管理处 
             | 在家属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并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 11月6日-10日 
             |  
          
              
           | 
 
       
       | 11 
           | 各单位 
            | 1.开展消防安全讲座、宣传活动,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活动 
            2.组织单位内部的安全检查 
            3.完成违章建筑的整改工作 
            4.报送本次活动总结 
            | 11月1日-28日 
             |  |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党委各部门、各分党委(党工委、 
       
 
   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