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2015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进一步激励各单位增强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校决定从2015年12月23日开始对各单位2015年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自查 
      
 
   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本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对本单位全年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自查,并认真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PPT汇报材料,以备考评小组检查、考评。 
       
 
   二、考评方法 
      
 
   为了增强考评工作的科学性,采取分组集中考评的模式。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成两个考评小组,通过集中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的方式,结合各单位本年度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依照《西安交通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考评结果经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考核办公室。 
       
 
   三、考评分组情况及时间、地点 
     
 
   1. 分组及考评时间 
        
 
    
     
      
       
       | 日期 
              | 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 12月24日 
              (星期四) 
              上午 
              | 9:00-9:20 
            | 经金学院 
             | 宗濂书院 
             | 
 
       
       | 9:20-9:40 
            | 医 学 部 
             | 启德书院 
             | 
 
       
       | 9:40-10:00 
            | 电信学院 
             | 南洋书院 
             | 
 
       
       | 10:10-10:30 
            | 机械学院 
             | 彭康书院 
             | 
 
       
       | 10:30-10:50 
            | 材料学院 
             | 励志书院 
             | 
 
       
       | 12月24日 
              (星期四) 
              下午 
              | 14:30-14:50 
            | 生命学院 
             | 仲英书院 
             | 
 
       
       | 14:50-15:10 
            | 数学学院 
             | 文治书院 
             | 
 
       
       | 15:10-15:30 
            | 理学院 
             | 崇实书院 
             | 
 
       
       | 15:40-16:00 
            | 管理学院 
             | 第一附属医院 
             | 
 
       
       | 16:00-16:20 
            | 公管学院 
             | 第二附属医院 
             | 
 
       
       | 16:20-16:40 
            | 能动学院 
             | 口腔医院 
             | 
 
       
       | 12月25日 
              (星期五) 
              上午 
              | 9:00-9:20 
            | 电气学院 
             | 后勤服务中心 
             | 
 
       
       | 9:20-9:40 
            | 航天航空学院 
             | 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 
             | 
 
       
       | 9:40-10:00 
            | 国际教育学院 
             | 图 书 馆 
             | 
 
       
       | 10:10-10:30 
            | 外国语学院 
             | 网络中心 
             | 
 
       
       | 10:30-10:50 
            | 法 学 院 
             | 校 团 委 
             | 
 
       
       | 12月25日 
              (星期五) 
              下午 
              | 14:30-14:50 
            | 化工学院 
             |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 
             | 
 
       
       | 14:50-15:10 
            | 软件学院 
             | 资产公司党委 
             | 
 
       
       | 15:10-15:30 
            | 继续教育学院 
             | 后勤物业党委 
             | 
 
       
       | 15:40-16:00 
            | 体育中心 
             | 基础教育党委 
             | 
 
       
       | 16:00-16:20 
            | 人居学院 
             | 离退休党委 
             | 
 
       
       | 16:20-16:40 
            | 人文学院 
             |  
           
             
           | 
 
      
    
 
     
   2. 考评地点 
        
 
   第一组考评地点为保卫处会议室(兴庆校区东五舍三楼),第二组考评地点为学生处会议室(宪梓堂后面一楼17室)。 
       
 
   四、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认真准备材料,充分展示本年度综治工作成果。 
       
 
   2. 请各单位将工作总结和汇报PPT的电子版于12月21日下午5:00前,通过OA系统发至保卫处部门邮箱。现场考评时,还需提交《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记录本》。 
       
 
   3.各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对于未按时到场参加考评的单位,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西安交通大学   
       
 
   2015年12月17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党委各部门、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