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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管理学院等单位发生计算机被盗案件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11-03     点击量:
各院(部、直属系)、处及有关单位:

  4月3日,校医院两台液晶显示屏被盗,价值6000余元;4月12日,该院又发生计算机被盗案件,损失价值9000余元;4月6 日,管理学院计算机教学实验室计算机机芯被盗,财产损失9000余元,(该学院曾于2003年先后发生过两次计算机机芯及投影设备被盗案件,财产损失 80000多元);4月8日,能动学院计算机被盗,损失价值7000余元。

  这些案件的发生给学校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也给正常的教学、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暴露出上述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经查,发生以上案件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不力。对此,校综治委要求上述单位认真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为汲取上述三个单位的教训,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盗窃案件的再次发生,学校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以对国家财产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第一,各单位近期对本单位的计算机安全管理等情况立即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第二,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三,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单位门窗安全的管理,切实做到下班后及时关窗锁门;有条件的单位应尽快安装防盗报警装置;有人值守的单位,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严格值班、巡查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三、加大校园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卫处要加强夜间巡逻和门卫的管理,加大对校园面上的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各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和防盗报警器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已发生的对被盗案件要组织人力全力查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切实保证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

西安交通大学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治安保卫 案件情况 通报

 抄送: 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2004-04-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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