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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第二十二届“119”消防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11-10 点击:

 

 

 西安交通大学文件

 

西交保20127

 

 


关于认真开展第二十二届“119”

消防日活动的通知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2012年11月9日是我校第二十二届“119”消防日。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校园”。为办好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员师生参与,普及消防知识

本届“119”消防日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消防知识答题、消防知识竞赛,发放消防知识宣传资料,开展灭火演练活动等,全面提高全校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保卫处负责做好《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相关消防常识的宣传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活动。物业处负责对楼管物业人员、餐饮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灭火演练和防火安全教育,同时做好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学生处要组织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二、做好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工作

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

学生处负责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检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各实验室的防火安全检查;物业处负责学生食堂、学生公寓楼和家属区楼宇等部位的防火安全检查;保卫处负责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特别是大型活动场所的防火安全检查;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各单位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应将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意见书面报保卫处综合办(保卫处121室,联系人:薛顺林、杜强,联系电话:82665902)。

三、其他事项

(一)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开展的消防安全活动进行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保卫处(联系人:杜强,联系电话:82665902)。

(二)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等单位应参照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第二十二届“119”消防日活动。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119”消防日活动安排表

 

西安交通大学

2012年10月26日

附件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十二届“119”消防日

活动安排表

 

序号

负责单位

主 要 内 容

时  间

备  注

1

保卫处

在校园悬挂横幅进行宣传,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灭火演练活动

11月20日前

东、西校区分开进行

2

宣传部

做好学校“119”消防工作的宣传报道

11月1日至25日

保卫处提供部分宣传资料

3

学生处

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11月5日至10日

 

4

校团委

组织学生社团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宣传活动

11月20日前

 

5

社会教育

管理处

指导、组织各附中、附小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宣传活动

11月1日至25日

 

组织附属中、小学举行疏散演练等活动

11月1日至25日

 

6

物业处

在家属区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开展用电、用气安全宣传

11月6日至10日

 

对学生食堂等楼宇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11月2日至10日

 

7

实验室与

资产管理处

对各实验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1月6日至20日

 

8

各单位

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宣传活动,开展灭火演练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

11月1日至25日

 

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11月1日至25日

 

报送本次活动总结

11月1日至25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2012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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